[百姓关注] 曾任裕安区区委书记、六安市委政法委书记!高斌一审获刑11年……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4-3-18 08:0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3月13日上午,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六安市人大常委会原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高斌犯受贿罪、滥用职权罪作出一审宣判,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60万元,对其违法所得600万元予以追缴,上缴国库,对滥用职权造成的利息损失778.67786万元,依法返还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

d69b56609ec238b949f27d2f32910661.png

经依法审理查明,2010年至2020年,被告人高斌利用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区委书记、六安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六安市委政法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变更土地性质、申请贷款、申报财政奖补资金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所送财物共计人民币600万元。此外,2012年,被告人高斌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区委书记期间,违反财政资金使用规定,决定将裕安区人民政府财政资金无偿借与他人使用,造成财政资金利息损失778.67786万元。


b41c303534d77733affe6284c17346d3.png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高斌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违规决定将财政资金借与他人使用,造成国家财产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其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可依法从宽处理。其身犯数罪,应当数罪并罚。综上,作出上述判决。法院判决后,高斌当庭表示考虑后再决定是否上诉。


来源:安徽纪检监察网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