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事发六安佛子岭路桥下!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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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2 08: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本来以为把建筑垃圾倒在偏僻的地方不会有人发现,没想到还是会被城管部门查了个正着。近日,六安市城管局多部门协作,查处了这样一起随意偷倒建筑垃圾的案件。
      10月20日,六安市环卫处巡查人员发现,天河西路佛子岭路大桥下有一处约9平方米的违规倾倒建筑垃圾。巡查人员迅速按照属地管理和职能划分原则,将该事件反映给裕安区城管执法支队城南大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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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南大队执法人员迅速行动,立即立案并开展现场勘查。由于该处位置偏僻,少有人经过,附近没有找到目击者,案件查办一度陷入僵局。正当大家一筹莫展的时候,执法人员突然想起来,六安市城管局监督指挥中心同公安、交通等多部门实现了数据共享,能够调用雪亮工程的监控录像协助执法。于是,城南大队大队长徐亮放弃休息时间立即同监督指挥中心联系,安排执法人员前往分析研判。监督指挥中心高度重视,安排技术人员会同执法人员调取了监控录像,经仔细比对,一辆单排座卡车进入执法人员的视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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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控显示,该车辆于14日夜间满载一车建筑垃圾进入大桥下,很快返回的时候车厢便空空如也,监控录像高度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执法人员立即锁定了违法行为发生时间、车辆牌照等,经过对车辆行驶轨迹比对,进一步确认违法行为人。随后执法人员联系到当事人,在强大的证据面前,当事人承认其违法行为,并深刻认识到其行为对城市环境造成的破坏,表示愿意接受处理和清理倾倒的建筑垃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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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法人员依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第二十六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并对单位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200元以下罚款”之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自行清运偷倒的建筑垃圾,并作出2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目前,行政处罚已履行到位,建筑垃圾也已经清运完毕。
      随意堆放的建筑垃圾不仅影响市容市貌,也会产生扬尘污染、阻碍交通、破坏绿化等问题,需要专业无害化处理。然而,一些人为了一己私利在城市郊区偷运倾倒建筑垃圾,减少处理成本。以往这种违法行为隐蔽,调查取证困难,但随着近年来市城管部门不断加强信息化管理手段,人防技防相结合,有效消除管理的死角和盲区,不断压缩此类违法行为空间,形成了强有力的执法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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