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坛 城市前线 六安杂谈 帖子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百姓关注] 国家广电总局:即日起停止!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1-9-18 16:1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src=http_//inews.gtimg.com/newsapp_match/0/11992363598/0.jpg&refer=http_//inew.jpg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网站17日发布通知,要求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通知全文如下: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办公厅、电影频道节目中心、中国教育电视台:

      广电总局决定,自即日起,停止利用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节目宣传推销槟榔及其制品。

      各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机构要高度重视,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广告宣传也要讲导向的要求,抓紧组织进行核查清理,确保上述要求落到实处,维护人民群众利益,营造良好传播环境。

      各地各单位核查清理的情况,请于9月27日前报广电总局传媒司。

联系人:张颖
电话:010-86097013

国家广播电视总局办公厅
2021年9月17日
发表于 2021-9-18 16: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干得漂亮
来自: iPhone客户端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