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百态] 六安一男子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获刑9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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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18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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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由金寨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曹某某涉嫌寻衅滋事罪一案,被金寨县人民法院作出判决。

      2020年9月, 被告人曹某某酒后与其姐夫到段某某经营的足浴店询问足浴价格,询问价格后曹某某在离开出店门时不慎摔倒,将店门口的花盆损坏,后双方因花盆赔偿一事发生口角,曹某某先扬言砸店并先后对段某某和其朋友范某某进行殴打,致使范某某、段某某两人身体不同程度受伤。2021年1月,曹某某同段某某、范某某达成和解,曹某某赔偿段某某和范某某3600元,并取得段某某和范某某的谅解。

      经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曹某某随意殴打他人,致两人轻微伤,情节恶劣,其行为构成寻衅滋事罪,依法应予惩处。

      被告人曹某某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
发表于 2021-9-18 15:3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冲动是魔鬼
发表于 2021-9-18 15: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经济与刑事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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