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配图)
最近,好多六安的小伙伴都在问
我的电动车要怎么上牌?
什么时候才能上牌?
就在刚刚
六安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发布了最新通告和最全问答
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有效减少交通违法行为,保护电动自行车所有人合法权益,坚决遏制和预防电动自行车交通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等规定,就加强六安市电动自行车交通管理工作通告如下:
一、开展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
(一)登记上牌范围
1、对符合《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 GB17761-2018) (以下简称“新国标”)及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并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 GB17761-1999) ( 以下简称“旧国标”),未办理登记的电动自行车,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
2、对2021年9月10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电动自行车,进行临时通行备案,发放临时通行标识。自领取临时通行标识起,设置3年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仅作为过渡期内车辆纳入登记的标识,不作为对车辆属性认定的依据。过渡期内,使用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允许上路通行;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通行。
(二)时间安排
1、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将全面免除市民办理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的牌证费(共享电动自行车除外);并在市区广泛设立便民办理点。
2、2021年10月10日起,公安机关将对未按规定办理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整治,无牌电动自行车严禁上路行驶,被查获的无牌电动自行车除要求车主办理登记上牌外,将依法给予处罚。
3、2021年9月10日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备案,严禁上路行驶;2021年12月31日起,公安机关将全面停止对非标车辆的临时通行备案,不再对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识。
(三)办理方式
车主可自行选择线上或线下办理,经审核通过后,到指定地点领取、安装号牌。具体办理流程及线下网点请关注“皖事通”APP或“六安公安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
二、规范电动自行车通行秩序管理
(一)依法严查电动自行车无牌上路、闯红灯、越线停车、逆向行驶、占用机动车道行驶、非法安装遮阳篷伞、在人行横道线骑行、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
(二)依法严管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行为,督促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规范佩戴安全头盔。
三、其他事项
(一)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积极发动社区力量做好辖区居民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引导工作,动员辖区居民主动进行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安全头盔;
(二)各级机关、企事业团体、学校以及其他组织要模范带头执行电动自行车注册登记上牌和驾乘人员佩戴安全头盔的规定,教育引导本单位工作人员争当文明交通先行者;
(三)公安机关交警部门查处的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行为,将适时在媒体曝光;
(四)2021年10月9日免费登记上牌工作结束后,市民购买的“新国标”电动自行车,应当及时申请登记上牌;
(五)广大市民购车前,须查看所购电动自行车的CCC认证证书、车辆出厂合格证明等材料并要求经销商提供购车发票,无上述材料的,请勿购买。
四、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告
六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2021年9月9日
六安市电动自行车登记上牌工作已正式启动,对于市民朋友关心的问题六安公安交警为您一一解答。
您想知道的都在这里
问题一:六安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安徽省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四条的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国家标准实施监督的意见》(国市监标创〔2019〕53号)和《关于加强电动自行车规范管理工作的通告》的要求,我市将进一步加强电动自行车管理。
问题二:哪些电动自行车可以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绿牌)?
2019年4月15日前购买(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简称“旧国标”)和省公安厅发布的符合登记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名录的合格产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2019年4月15日后购买(以购买发票日期为准),符合国家《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17761-2018)(简称“新国标”)和获得CCC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且在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管理系统中可以查询到的合格产品,发放电动自行车号牌。
问题三:哪些电动自行车可以申领临时通行标识(白牌)?
2021年9月10日前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不能办理电动自行车牌证的在用超标电动自行车,进行临时通行备案,发放临时通行标识,自领取临时通行标识之日起,设置3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使用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允许上路通行。
2021年9月10日后购买的,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备案,严禁上路行驶。
问题四:什么是临时通行标识?
临时通行标识仅作为过渡期内车辆纳入登记的标识,不是对车辆属性予以认定的依据,若发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件,以司法鉴定结果区分机动车或非机动车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问题五:临时通行标识三年过渡期 ,过渡期后怎么办?
临时通行标识自领取之日起,设置三年过渡期。过渡期内,使用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允许上路通行;过渡期满后,使用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道路通行。
问题六:临时通行标识的申领和发放截止到什么时间?
自2021年9月10日起,临时通行标识开始申领发放。2021年10月10日起,将对电动自行车开展集中整治,无牌电动自行车严禁上路行驶,被查获的无牌电动自行车除要求车主办理登记上牌外,将依法给予处罚。2021年12月31日起,公安机关将全面停止对非标车辆的临时通行备案,不再对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发放临时通行标识。
问题七:未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通行标识的电动自行车能否上道路行驶?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八条“依法应当登记的非机动车,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的规定,电动自行车按规定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后方可上道路行驶。因此,电动自行车未申领电动自行车号牌或临时通行标识的禁止上道路行驶。
问题八:购买电动自行车的发票、合格证丢失了,可以上牌吗?如何上牌?
如果合格证、发票遗失,必须以制式承诺书的形式保证车辆为合法来源,所有人携带身份证和电动自行车并签署承诺书,进行临时通行备案,发放临时信息标识。
问题九: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是否需要收费?
2021年9月10日至2021年10月9日,个人申请办理的电动自行车牌证全部免予收费(共享电动自行车除外)。
问题十:线上办理如何操作?
第一步:关注“六安公安交警微发布”微信公众号;
第二步:点击菜单栏中“网上车管”进入六安交警电动自行车登记系统;
第三步:点击“登记申领”进入后,按提示办理。如遇不明事项可点选办理流程进行学习。
问题十一:骑乘电动自行车要不要戴头盔?
头盔可以有效保护骑乘人员的安全,骑乘电动自行车需要佩戴安全头盔,骑乘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问题十二:本次电动自行车上牌,具体是哪一类车型?
本次上牌针对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以及2021年9月10日之前购买的不符合新旧国标的在用电动自行车(发放过渡期临时通行标识)。燃油助力车不在上牌之列。
问题十三:在哪预约,在哪取牌?
本次上牌工作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可以通过手机APP线上预约办理,预约办理完成后选择就近的网点取牌,也可线下去各网点直接办理。线下网点共计设立50个固定办理点、19个临时流动便民办理点。
50个固定办理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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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十四:线下办理需要携带哪些材料?
需要携带车辆合格证、购车发票、身份证、电动自行车。如发票、合格证丢失,需要携带身份证、电动自行车并签订制式承诺书,方可办理。
问题十五:登记系统里面要录入的整车编码在哪里可以找到?
最常见的位置有三处:一是在脚踏板上方,找到一个塑料盖子,打开盖子就可以看到;二是在前轮的钢架上,可以清晰的看到一组钢印数字就是整车编码;另外一种是在后轮上方区域,需打开侧面的盖子或者取出电池,就可以看到。
问题十六:线上预约办理,新国标、旧国标怎么选?
新国标的实施时间为2019年4月15日,此时间之前出厂的多为旧国标或超标。具体以车辆合格证为准。
问题十七:早年买的电瓶车,整车编码已经生锈看不清,怎么处理?能否办理临时通行标识?
整车编码看不清或缺失的,无法确认车辆身份,不予办理。
问题十八:请问电动摩托车需要上摩托车牌吗?
电动摩托车属于机动车,需要办理摩托车号牌,并取得摩托车驾驶证。
问题十九:车牌装不上去怎么办?
到办理电动自行车上牌的邮政网点,由网点专人安装。
问题二十:号牌遗失怎么补办?
携带电子行驶证、发票、合格证、身份证以及车辆到车管所审核、补办。
热线电话: 0564-3927366
热线时间: 周一至周日8:00-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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