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论坛 城市前线 六安杂谈 帖子
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回复

[社会百态] 医院院长受贿1883万元获刑12年!检察院抗诉:判重了……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1-4-5 11: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原院长唐振祥因受贿1883万元,一审被判处12年。唐振祥不服上诉,公诉机关也提出抗诉。3月30日,桂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开庭审理了此案。

640.png

据了解,唐振祥于2014年1月起任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党委副书记、院长。


2020年7月10日
广西纪检监察网发布消息,唐振祥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其涉嫌职务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微信图片_20210405112412.png



2020年8月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对唐振祥提起公诉,指控其在2008年至2019年期间,利用担任桂林市第三人民医院和桂林市妇女儿童医院院长的职务便利,在医院设备、医用耗材、药品采购及结算过程中,为5名医疗器械供应商提供帮助,先后多次收受现金1883万元,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同时认为,唐振祥认罪认罚,可以从宽处理;其归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系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建议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一个月。
庭审中,唐振祥自愿认罪。其辩护人提出,唐振祥主动交代办案机关未掌握的全部受贿事实并退出个人所得赃款,认罪悔罪,并有立功表现,请法庭对其从轻或减轻处罚。


2020年12月28日
恭城瑶族自治县人民法院一审以唐振祥犯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200万元。被告人唐振祥退出的赃款186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唐振祥认为一审判决量刑过重且存在违反法定诉讼程序的情况,上诉至桂林中院。
恭城检察院也提出抗诉,理由是:
一审判决虽认定被告人具有立功表现,但在量刑上未予以从轻或减轻处罚,适用法律不当;

一审法院的判决刑期及判处罚金未体现适用认罪认罚程序后的从宽政策,量刑偏重;

检方提出的量刑建议无明显不当,法院不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而径行判决,违反法定诉讼程序。

3月30日,桂林中院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没有当庭审判,将择日宣判。

新闻来源南国早报记者:邓振福 

发表于 2021-4-5 11: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1865万就判了12年???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1-4-5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贪污1883万!!贪污腐败!!尽然十二年还多了???!!!应该枪毙枪毙!!犯罪成本太低了!!!
发表于 2021-4-5 11:3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奔跑的兄弟 发表于 2021-4-5 11:35
贪污1883万!!贪污腐败!!尽然十二年还多了???!!!应该枪毙枪毙!!犯罪成本太低了!!!

支持死刑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1-4-5 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1868万居然不是死刑,受贿代价真低
发表于 2021-4-5 11:3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1-4-5 11:3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这这……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1-4-5 11: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5 11: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巨大的关系网……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发表于 2021-4-5 11:4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人真恶心
来自: Android客户端
下一页 »
12下一页
返回列表 发新帖 回复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