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上门服务、宾馆服务!六安两女子卖淫被抓……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1-4-4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2021年2月16日至2月19日,吴某某在金寨县白塔畈镇某某街道刘某某家从事卖淫活动,并从中获利500元。2月19日上午吴某某向王某某卖淫时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行政拘留十五日。

微信图片_20210404100102.jpg
网络配图

2020年6月27日,在金寨县天堂寨镇某某宾馆房间内,朱某以500元价格与冯某发生性关系,案发后,朱某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行政拘留二十日。

微信图片_20210404100105.jpg
网络配图

来源:金寨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21-4-4 1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500块钱贵了
所以报案?自己被抓进去了……
发表于 2021-4-4 10:0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我要被笑死了
发表于 2021-4-4 10:0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Amada 发表于 2021-4-4 10:06
500块钱贵了
所以报案?自己被抓进去了……

明白人
发表于 2021-4-4 1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哈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4-4 10: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Amada 发表于 2021-4-4 10:06
500块钱贵了
所以报案?自己被抓进去了……

也有可能是坐地起价
发表于 2021-4-4 13:30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主动自首很有一手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