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安徽省市场监管局公布新一期食品抽检结果。该局近期组织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食品添加剂、食盐等5类食品458批次样品,不合格样品7批次,涉及质量指标、农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等问题。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管局已责成属地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核查处置。
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如下 ↓↓
一、质量指标问题
蚌埠市华运商贸有限公司通成紫都店销售的、标称厦门市欣益丰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花生,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
二、农兽药残留问题 (一)六安市金安区益加宜超市销售的绿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配图源于网络
(二)六安市金安区润和商贸有限公司销售的黄豆芽,6-苄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安徽中青检验检测有限公司。 (三)铜陵市铜官区周平水产摊销售的牛蛙,恩诺沙星(以恩诺沙星与环丙沙星之和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四)合肥市庐阳区芸翠冷冻食品商行销售的牛蛙,呋喃唑酮代谢物(AOZ)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谱尼测试集团上海有限公司。 三、重金属污染问题 (一)合肥良之源水产贸易有限公司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二)合肥市包河区朱春新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梭子蟹,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机构为上海华测品标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一、过氧化值 本次抽检有1批次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过氧化值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过氧化值主要反映食品中油脂是否氧化变质。随着油脂氧化,过氧化值会逐步升高。过氧化值超标的原因,可能是产品用油已经变质,或者产品在储存过程中环境条件控制不当,导致油脂酸败;也可能是原料中的脂肪已经氧化,原料储存不当,未采取有效的抗氧化措施,使得终产品油脂氧化。
二、6-苄基腺嘌呤 本次抽检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6-苄基腺嘌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6-苄基腺嘌呤是一种生长调节剂,可以促进细胞分裂,加快植物生长。根据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原农业部、原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5年第11号《关于豆芽生产过程中禁止使用6-苄基腺嘌呤等物质的公告》规定,6-苄基腺嘌呤作为低毒农药登记管理并限定了使用范围,为确保豆芽食用安全,豆芽生产过程中不得使用上述物质。
三、恩诺沙星 本次抽检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恩诺沙星属第三代喹诺酮类药物,是一类人工合成的广谱抗菌药,用于治疗动物的皮肤感染、呼吸道感染等,是动物专属用药。动物源性食品中恩诺沙星超标的原因,可能是在养殖过程中为快速控制疫病,养殖户违规加大用药量或不遵守休药期规定,致使产品上市销售时药物残留超标。
四、呋喃唑酮代谢物 本次抽检有1批次食用农产品呋喃唑酮代谢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呋喃唑酮是属于硝基呋喃类广谱抗生素,曾广泛应用于畜禽及水产养殖业。硝基呋喃类原型药在生物体内代谢迅速,和蛋白质结合而相当稳定,故常利用对其代谢物的检测来反映硝基呋喃类药物的残留状况。呋喃唑酮为禁止使用的药物,在动物性食品中不得检出。
五、镉
本次抽检有2批次食用农产品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镉是环境中常见的重金属元素污染物之一,水产品中镉超标主要是养殖的水源存在镉污染,水产品在养殖过程中对环境中镉元素的富集的结果。
来源|安徽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