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注册
搜索
快捷导航
买房子
找装修
看汽车
结婚啦
寻美食
带孩子
出去浪
养身体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账号?
注册
当前位置:
»
论坛
›
城市前线
›
六安杂谈
›
帖子
返回列表
[百姓关注]
六安 家长注意!事关退费!安徽省教育厅最新回应……
[复制链接]
我是小小编
我是小小编
当前离线
积分
8435
分享到:
发表于 2020-9-28 08:0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近期
有部分学生和家长
陆续反映
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学校退费问题
日前
省教育厅就此回应表示
高等学校
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
中等职业学校
普通高中、幼儿园
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
对于学生、家长反映
个别学校存在
退费不及时或未退费的问题
省教育厅高度重视
进行了深入核查
对未落实退费政策的学校
加大督促力度
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回应显示
↓↓↓
各地、各校应按照当地人民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统一部署返校复课,未返校或未开课不得提前收取学费(保教费)。
省教育厅表示,早在今年4月份,我省就已发布《关于规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学校收费管理的通知》(皖教秘财〔2020〕66号),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学费,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幼儿园不得跨学期预收学费(保教费)。
此外,高等学校不得跨学年预收住宿费,其他学段不得跨学期预收住宿费。已收取的住宿费,因疫情防控期间未到校住宿的,应在本学年(学期)末及时结算,退还剩余的住宿费。
具体退费办法为:
根据学生实际住宿情况按月计退,一学年按10个月计算、一学期按5个月计算、一个月按30天计算,累计未住宿天数每达到30天的,退还1个月住宿费,不足30天的尾数按1个月退费。(此退费办法仅适用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
省教育厅表示:“对于学生、家长反映个别学校存在退费不及时或未退费的问题,省教育厅高度重视,进行了深入核查,并对未落实退费政策的学校加大督促力度,责令其立即进行整改。”
同时,省教育厅也提醒广大学生,如各位学生、家长对疫情期间学校收费工作有疑议,可来电咨询:0551-62831884,62812071。
来源|合肥晚报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使用
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点击附件文件名添加到帖子内容中
描述
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08-2015
六安城市网
(https://www.0564abc.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Powered by
0564ABC
技术支持:
天辰文化传媒
皖ICP备15014094号-2
皖公网安备:34150202000233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3333332 邮箱:luolei3000@qq.com
营业执照
人力资源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