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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见所闻] 六安一男子瞒报信息,被训诫谈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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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7-1 10:0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6月30日上午,在霍邱一院隔离观察点,县公安局对郭某某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不到位进行了训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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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级疫情防控要求,凡5月30日以来,从重点地区返(来)霍人员要主动如实向所在单位或属地社区(村)报告个人相关信息。对瞒报、缓报、谎报信息的,视情节给予责任追究。

郭某某6月15日到达霍邱后,没有及时向单位或属地社区报告其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为此,县公安机关依法对郭某某进行了训诫。郭某某当场认错。集中隔离期间,郭某某积极主动配合,三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市民,为了你和他人的健康、安全,在疫情防控期间,请积极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外出保持安全社交距离。有重点地区旅居史的,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或属地社区(村)报告,认真履行疫情防控个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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