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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见所闻] 两男童进他人院子钻入车内闷死,车主该担责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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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24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日,广州花都两男童私自钻进他人小汽车内,误触门锁,最终窒息死亡。

男童家属表示,是车主不锁车,小孩才能进去的,车主应担一定责任,“就算你没有锁(车)门,你也要拉一下”。

而车主一方回应称,“(自己)百分百是无辜的。”车是停放在自家庭院内,两男孩是私自上车,“你怎么钻别人的车?”车主一方称,两家人有亲戚。事发后,涉事车主本人也很难受。家人已代其前往男童家慰问。而车锁一个多月前出现故障,原本打算过段时间年审时一起检修,没想到发生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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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公安局花都区分局6月21日通报称,初步排除他杀嫌疑;经勘验、鉴定,两名男童是自行进入未锁车门的车内活动,触碰车内中控门锁按钮导致车门锁死,长时间处于高温闷热环境,导致脱水性休克死亡。

涉事车主是否存在过失,是否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律师丁金坤:车主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若车停在公共场所,车主或需承担责任。

丁金坤总结道,本案中,涉事车主是否需要承担责任,以及责任比例大小,须看现场的具体情况,以判断车主是否尽到公共安全义务。若车主尽到义务,则没有过错,不需要承担责任,若未尽义务,则有过错责任。这种义务的标准,应具体情况具体分析,最终由法官综合情况认定。总的来说,车主的责任很轻甚至没有责任,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在于监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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