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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杂谈] 六安置诚房产一店长卷款跑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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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6 11: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六安张鹏来到六安置诚房产中介,准备买二手房,今年4月和六安置诚房产中介签订合同并交了2万定金。随后交了中介费和税费81000元。7月16日交首付款199000元到六安置诚房产中介店长李明提供的账户上。



8月份,接到六安置诚房产中介公司的电话,询问房子走到哪一步了,三天后置诚房产中介说购房款被店长李明拿走,并且失联。置诚房产回复说是负责人李明拿走了钱,让购房者找负责人,中介公司只是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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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房者基于信任选择房产中介购房,中间出现这样的问题,交了钱却拿不到房!以后六安人找房产中介买房一定要擦亮眼睛啊!

4日下午,六安市住建局发布六安市重拳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侵害群众利益行为的通知:

为有效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围绕群众在住房租赁中遇到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日前,市住建局联合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银保监分局、市委网信办,印发《六安市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中专项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工作方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专项整治。

此次专项整治重点为发布虚假租赁房源信息,隐瞒影响房屋出租的重要信息,诱骗群众租房;对当事人隐瞒真实的住房租赁交易信息或承租自己提供经纪服务的房屋,赚取住房出租差价;实施价格串通、囤积出租房源、捏造散布涨价信息、收取未明码标价的费用等价格违法行为;违规开展租金消费贷款业务,包括违规提供租金消费贷款等金融产品和服务;通过中介机构成交的住房租赁交易合同,未按规定备案;没有取得营业执照、备案证明、游离在监管之外,采取威胁、恐吓等暴力手段驱逐承租人,恶意克扣押金、租金及其他保证金或预定金;为不符合租赁条件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将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房屋出租;网络平台的住房租赁不规范行为以及其他住房租赁中介违法违规行为等9种突出问题。

为切实做好专项整治工作,市住建、市场监管、发改、公安、金融监管分支机构、网信办等部门建立了信息共享、违法违规案件联合查处机制,联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工作部署和督导。同时,市住建局在官方网站设立并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举报信箱等举报联系方式,认真收集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对群众的举报和投诉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安市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专项整治举报投诉方式:

为进一步规范住房租赁中介机构行为,整治住房租赁中介机构乱象,现将投诉举报方式予以公布,欢迎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踊跃举报线索,我们将依法保护举报人的个人信息及安全。

1.举报电话:0564-3933737

2.举报邮箱:673931169@qq.com

3.举报来信:六安市梅山南路与长安路交叉口六安建设大厦10楼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监管科,邮编:237100

4.直接反映:六安建设大厦10楼房地产市场监管处监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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