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注册
搜索
快捷导航
买房子
找装修
看汽车
结婚啦
寻美食
带孩子
出去浪
养身体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账号?
注册
当前位置:
»
论坛
›
城市前线
›
六安杂谈
›
帖子
返回列表
[闲聊杂谈]
六安网管冒用卖淫逃犯身份证“吃鸡”,现已被行政拘留!
[复制链接]
编者
编者
当前离线
积分
4610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7-11 09:38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7月10日凌晨时分,平桥派出所民警在开展日常巡查至辖区某网吧时,
发现该网吧网管所使用的身份证竟然系组织卖淫逃犯周某
,民警立即将其带回派出所核查,发现该网管并非逃犯周某,
原来网管胡某前不久在网吧吧台捡到一张身份证,里面还有一万多块钱,胡某便用这张身份证开了一台电脑
,玩起了“吃鸡”目前,胡某因冒用他人身份证已被我局依法行政拘留5日!
冒用身份证将受到严格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第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
由公安机关处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处十日以下拘留
,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一)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或者使用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的;
(二)购买、出售、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的。
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和骗领的居民身份证,由公安机关予以收缴。
谨慎!冒用身份证违法!生活中难免遇到亲朋好友向您借身份证办理一些“无风险”的事情,此时要保持冷静,借用他人身份证本身就是违法的事,可以适当给亲戚朋友们做一些法律知识普及,以防深入陷阱,玩法律擦边球!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使用
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点击附件文件名添加到帖子内容中
描述
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08-2015
六安城市网
(https://www.0564abc.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Powered by
0564ABC
技术支持:
天辰文化传媒
皖ICP备15014094号-2
皖公网安备:34150202000233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3333332 邮箱:luolei3000@qq.com
营业执照
人力资源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