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业农村部、财政部关于做好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农计财发〔2019〕6号),《财政部关于下达2019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预算的通知》(财农〔2019〕27号)文件精神,经地理标志农产品所在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申报、市农业农村局推荐上报、专家评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等工作程序,现将我省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建议,请至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站或厅机关纪委反映。
安徽省2019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支持地理标志农产品保护工程项目实施单位
☎ 联系方式
◈ 省质管站 0551-65333413
◈ 省农业农村厅机关纪委 0551-62612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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