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执行人:郑先传,男,1969年7月21日出生,汉族,住安徽省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李庙村红卫组,公民身份号码为342421196907210710。 执行依据:(2016)皖1503民初3227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额:228000元(不含迟延履行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采取强制措施的,奖励3000元;如执行到位,按执行到位金额10%奖励。 本院郑重承诺: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其提供的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电话:0564-3360321(或短信发送18156407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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