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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 六安市霍山县公安局太平畈派出所民警 在山林巡查中 发现野生杜鹃花遭非法盗挖
办案民警 立即开展调查工作 通过无人机等科技手段 深入山林实地搜排取证 成功锁定涉案人员行踪 抓获涉案人员4名 该团伙流窜各地 盗挖野生杜鹃花并对外出售 非法牟利数千元
被盗野生杜鹃花已全部追回 嫌疑人涉嫌盗窃罪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野生植物是 森林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 希望广大群众 自觉增强法治意识和环保意识 我们一起 守护绿水青山 共护生态家园
警方提醒
《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第二款: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森林、林木、林地所有者和使用者的合法权益。 《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 《刑法》第三百四十四条:非法采伐、毁坏、收购、运输、加工、出售国家重点保护植物,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风景名胜区条例》第四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的规定,个人在风景名胜区内进行开荒、修坟立碑等破坏景观、植被、地形地貌的活动的,由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恢复原状或者采取其他补救措施,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来源:六安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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