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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百态] 严禁!六安一地发布公告,涉及“九号”牌电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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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7-9 10:4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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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非法改装及未上牌“九号”牌电摩上路行驶的公告
  
  近期,舒城县涉及“九号”牌电动摩托车因非法改装导致的交通事故多发,为进一步规范电动摩托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严厉打击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整治对象
  
  “九号”牌电动摩托车(以下简称“九号”牌电摩)
  
  二、整治重点
  
  1.非法改装:擅自改变车辆外形、动力系统(包括但不限于改装电机、电池、控制器、避震系统、轮胎、拆除限速装置等行为)等。
  
  2.无牌无证:“九号”牌电动摩托车为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必须依法注册登记并悬挂机动车号牌,驾驶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需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D/E/F类),未取得驾驶资格严禁上路行驶。
  
  3.飙车、炸街扰民:严禁超速行驶、深夜飙车、制造噪声等行为。
  
  三、法律责任
  
  1.涉嫌非法改装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机动车登记规定》,责令恢复车辆原状,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涉及商家非法改装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2.涉嫌无牌无证驾驶:未按规定悬挂号牌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规定,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驾驶证记9分的处罚,未取得有效证件驾驶车辆在道路行驶的,处罚款三百元,可并处行政拘留的处罚。
  
  3.发生交通事故:驾驶非法改装或未上牌“九号”牌电摩引发交通事故的,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未成年人违法驾驶:未成年人驾驶摩托车及电动摩托车涉及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等行为,将面临罚款、车辆收缴、责令恢复原状等处罚,同时监护人需承担民事责任。建议家长加强监管,教育未成年人遵守交通法规,避免因侥幸心理导致严重后果。
  
  四、相关要求
  
  1.“九号”牌电摩所有人应立即对已改装的车辆进行恢复原状,并尽快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县车管所咨询电话:0564-8622701,8678234。
  
  2.销售“九号”牌电摩的商家,销售车辆时应提醒消费者车辆属性,不得隐瞒、欺骗消费者,不得为此类车辆进行非法改装,如发现商家非法销售、改装,市民可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举报电话:0564-12315,8667543。
  
  3.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改装、无牌无证电摩上路等违法行为,举报电话:0564-110。
  
  特此公告。
  
  舒城县公安局
  
  舒城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7月7日
  
  来源:舒城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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