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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闲聊杂谈] 罚款10万!六安王某限期搬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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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6-5 10:01 | 只看该作者 |只看大图 回帖奖励 |倒序浏览 |阅读模式
  近日,裕安区法院成功执结一起返还原物纠纷案件,执行法官综合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最终在罚款的震慑下,促使被执行人主动腾退案涉房屋,有效维护申请人合法权益。
  
  原告赵某是赵爷爷的孙女,赵爷爷老伴去世后,于2017年与被告王某登记结婚,二人共同居住于登记在赵某名下位于六安的一套房屋。2022年6月,赵爷爷因病去世,赵某及其父母多次要求王某搬离房屋,王某每次均承诺于一定期限内搬离,到期后又以各种借口拒绝。协商无果后,赵某将王某诉至法院,经一审、二审程序,法院最终判决王某于30日内搬离,返还房屋,但王某无动于衷,赵某无奈向裕安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依法在王某居住社区张贴限期腾退公告,同时电话联系王某,劝说其主动搬离。“我不识字,看不懂判决书!”“我这么大年纪,又没其他房子,又没子女照顾我,我搬出去能去哪?”执行法官每次联系王某,她都以各种理由推脱,拒绝出面解决问题,态度十分强硬。
  
  
  为查明事实,执行法官多次与申请人沟通,并亲自前往王某所住社区了解情况,经调查,王某育有二子一女,每月都给她生活费,其名下有一套门面房、一套商品房,赵爷爷去世前也通过遗嘱为她留下数万元的财产,王某所谓“生活困难”纯属编造的谎言。于是,执行法官再次上门,耐心向王某说明情况,劝说她主动履行义务。
  
  “我不知道你们说的情况,我现在没地方去,对方还要补偿我钱我才能走。”见谎言被戳穿,王某干脆耍起了无赖,甚至要把执行法官赶出家门。为维护法律权威,执行法官依法发出《预罚款通知书》,责令王某10日内搬离,否则将罚款10万元。眼见法院“动真格”,王某这才慌了神,主动表示愿意搬离房屋。近日,王某将其所有物品搬离,并将钥匙交还给申请人,本案顺利执结。
  
  文章来源:裕安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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