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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姓关注] 最新曝光!六安街头当场查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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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5-22 09:4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为切实回应群众关切
进一步净化城市通行秩序
六安公安交警持续发力
多措并举掀起凌厉攻势
在全市范围内
常态化打击整治“飙车炸街”
“非法改装”等违法犯罪行为
切实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防治噪声污染
提升群众安全感、满意度

交通违法曝光台
54_看图王.web.jpg
  违法车牌:皖NGS122
  违法时间:5月2日23时30分
  违法地点:红街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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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违法车牌:皖AY8835
  违法时间:5月2日23时30分
  违法地点:红街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56_看图王.web.jpg

  违法车牌:渝AJ582H
  违法时间:5月2日23时30分
  违法地点:红街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违法车牌:皖NGS705
  违法时间:5月7日18时08分
  违法地点:磨子潭路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违法车牌:皖N91697
  违法时间:5月7日21时51分
  违法地点:霍邱县蓼城大道东与玉泉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违法车牌:皖NGL272
  违法时间:5月7日21时51分
  违法地点:霍邱县蓼城大道东与玉泉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违法车牌:豫S8230J
  违法时间:5月13日16时35分
  查处地点:叶集区金叶大道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违法车牌:粤BG50U3
  违法时间:5月14日8时38分
  查处地点:叶集区金叶大道与皖西路交叉口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


  违法车牌:皖K6B669
  违法时间:5月2日16时19分
  违法地点:霍山县衡山镇文盛街
  违法行为:驾驶拆除或者损坏消声器、加装排气管等擅自改装的机动车炸街车的危害

  改变了车型、外观、颜色,会妨碍正常的交通管理秩序。

  擅自改变车辆的电路,会有起火隐患。

  改变车辆排气装置,会导致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声音变大,也就是常说的“炸街”,会严重扰乱周边居民的正常休息。

  “炸街”车辆常常有竞速或者相互追逐的行为,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

  此类摩托车一般为无年检、无保险、无牌的“三无产品”,大多经过非法改装,噪音大、速度快、安全系数极低。在无牌无证的情况下,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对家庭、对社会都会造成极其恶劣的影响。

  法律链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六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拼装机动车或者擅自改变机动车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
(二)改变机动车型号、发动机号、车架号或者车辆识别代号;
(三)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四)使用其他机动车的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八条,改变车身颜色、更换发动机、车身或者车架,未按照第十六条规定的时限办理变更登记的,有上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十九条,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和已登记的有关技术参数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恢复原状,并处警告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1款: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六安公安交警
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
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文明驾驶不改装 不炸街 不飙车
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来源:六安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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