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霍邱县纪委监委对霍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原三级警长周传宝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周传宝身为中共党员、人民警察,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纪法意识淡薄,职权原则失守,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在组织进行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送礼品、礼金,违规操办子女升学宴;既想当官又想发财,违规从事营利活动;向群众摊派补偿费用,加重群众负担;干预和插手司法活动;追求低级趣味,长期沉迷赌博;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围标工程项目,非法采矿;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交通事故处理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财物。
周传宝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九大甚至二十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霍邱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决定给予周传宝开除党籍处分;由霍邱县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霍邱县纪委监委)
来源:六安纪检监察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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