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毛骨悚然!多地小区出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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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4-7 08:5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近日“多地小区出现骨灰房”话题冲上热搜
许多网友表示瑟瑟发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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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该是低头不见抬头见的邻居,却一年到头见不了一面。联想到小区里有人家将房子专门用来放置骨灰盒进行祭奠,家住江苏南通某小区的赵先生心底隐隐不安。直到前两天,他正好在家休息,突然听到对门有动静,于是迅速起身跑到门口,假装出门,透过几人身体间的缝隙,看到对面房间里摆着两座烛台,中间是一个黑色盒子。随着对方弯腰鞠躬,一张黑白遗像出现在他的视野里。

  “我的‘邻居’不是活人!”原本的猜测得到了印证,想想对门就是专门用来放置骨灰盒的“骨灰房”,赵先生感到既膈应又有些害怕。  

赵先生的遭遇并非个例。据公开报道和记者调查采访,全国多地出现了个人购买商品房用于专门放置骨灰盒的情况,有受访者称,其所住小区存在一定比例的“骨灰房”,有的楼层甚至楼栋可能“住的死人比活人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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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品房安置骨灰

有小区“骨灰房”扎堆


  2023年,湖南长沙的李云(化名)来到山东青岛工作,囊中羞涩的他在网络平台看中了一套位于李×村的房子——那里离市区较远,但交通较为发达,关键是那个小区的房子租金都比周边便宜不少,而那套房子的租金更是只有周边小区类似户型的一半。

  以为捡到漏了,李云赶紧付了定金。正当他兴致勃勃地搬家时,总感觉门口保安看他的眼神怪怪的。他发现对面有3户人家的窗户全用红砖水泥封死了,没留一点缝隙。


  联想到被封死的窗户、特别便宜的租金,李云感觉不对劲,经打听才知道,那些房子是“骨灰房”,根据当地习俗不能见光,所以才将窗户封死。也因为“骨灰房”的存在,小区的房价和租金都比周边便宜不少。没住两天,李云就搬了出去。这样的“骨灰房”,天津也有。天津滨海新区的王先生是一名空调安装师傅,他告诉记者,自己在滨海新区天津港内某小区装空调时,就曾见过“骨灰房”。那次,他接到一个安装空调的订单,客户开价是平常安装费用的两倍。

  王先生印象特别深,刚进门,他就看到客厅中央摆着一张桌子,上面放着骨灰盒与各种供品;窗户没有封死,而是挂着洁白的窗帘,中间挂有大白花,看上去像一个灵堂的布置。按照王先生的介绍,记者近日来到了该小区。记者数了下,该小区仅大门附近的两栋楼,这样装饰的房间就有10多套。

  近年来,多地被曝光有小区存在“骨灰房”,有的小区一个楼栋存在多个“骨灰房”,或某一层都是“骨灰房”。江苏一位房地产业内人士向记者透露,有楼盘开盘时,吸引一批周边大城市的购房者前来,其中就有不少人买房用来当作“骨灰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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逝者安息但生者不适

业主实际用途难限制


  为什么明明有正规墓地,偏偏选择在商品房里放置骨灰盒进行祭奠呢?记者调查发现,选择“骨灰房”的业主,大多生活在一二线大城市,而大城市存在着墓地价格高、管理费用贵、租期短等现实问题,让亲人“入土为安”的代价不小。

  北京市朝阳区的赵女士告诉记者,在北京,即使是一些质量一般、地理位置偏远的墓地,价格也要10多万元,并且购买墓地后,只能享有20年的使用权,之后还需要支付“墓地管理费”。天津一位购买了“骨灰房”的某小区业主说,买这种房子一般会选择地理位置比较偏僻、住户较少、单价便宜的小区,买了就悄悄地安置,不要告诉邻居和附近住户,免得对方产生心理负担、引发纠纷。一边是让亲人安息的殷殷情感,一边却是邻居对这种特殊行为的忌讳。

  “心理上过不去、不舒服”“难以接受”“肯定要举报”……社交平台上“骨灰房”话题下,很多网友发表类似观点,认为“辛辛苦苦攒钱买套房子,到头来发现对面‘住’的是骨灰,换作谁也不愿意”“一想到和一堆已经去世的人住在一起,出门都觉得楼道冷了一些,阴森森的”。

  很多居民无法接受“骨灰房”,据公开报道,2017年,江苏如皋某小区就因小区内存在“骨灰房”,一批业主聚集抗议。

  此外,还有受访者提到,“骨灰房”往往长时间无人管理,加上逢年过节的祭拜烧纸、点燃香烛,也会存在安全隐患。

  天津一名房地产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购房者不会告诉开发商房子的用途,而销售也只管出售房屋,不问用途。开发商在销售合同里规定:不得改变房屋用途。但实际操作中,业主将房屋用作“骨灰房”,是否算改变了用途?这一点很难界定,而且一些“骨灰房”也很难被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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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改变商品房用途

应取得业主一致同意


  商品房被当作“骨灰房”销售或使用是否违法?小区业主或隔壁邻居是否有权要求恢复原样?  

  北京市律师协会物业管理法律专业委员会主任包华说,若房产销售人员明知购房者购房目的是安放骨灰盒进行祭奠,仍然出售,或暗示购房者购房后可以安放骨灰盒,都是违法行为,违反了民法典有关合同效力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的相关内容。

  “商品房的用途是用来居住的,而不是用于存放死者骨灰,这种用途与通常理解的居住是不一样的。”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法律系主任郑宁说,个人购买商品房专门放置骨灰盒的行为,违背了民法典中的公序良俗原则,相关人员可以申请物业公司协调或至法院起诉,要求恢复原用途并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

  上海诚康律师事务所主任张大成说,我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于住户私自使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进行祭奠的行为并非完全没有限制。“骨灰房”在事实上已经构成了对土地用途的改变,违反了相关规定。

  他建议,立法机关应尽快出台相关法律法规,对利用商品房安放骨灰盒现象进行法律层面的规范和管理。此外,由于这一现象的根源在于“天价墓地”,要想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相关部门还应当对丧葬行业收费乱象进行整治。最终达到生者“住有所安”与逝者“死有所葬”的平衡,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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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法治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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