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霍山摩托车撞行人,车主逃逸三小时后主动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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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4 11:4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本帖最后由 六安365 于 2023-2-24 11:50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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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 霍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漫水河中队快速反应,侦办有力,通过深入走访摸排和科技侦办手段仅用三个小时快速破获一起交通肇事逃逸案。该队为民排难解忧,为群众办实事的事迹在当地传为佳话。

2月20日6时36分,霍山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漫水河中队接110指令:在漫水河镇道士冲三岔路口往燕子河方向,摩托车碰行人,车主逃逸,摩托车遗留在现场,有人受伤,已拨打120,需出警。

接指令后,该队民警迅速赶赴现场。现场位于G346线漫水河镇道士冲村查家店组路段,一辆无号牌红色豪爵125摩托车停在道路边缘线处,路面有摩托车倒地划痕和摩托车零部件碎片,还有伤者血迹。

民警对现场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勘查后,经询问伤者弟弟了解到:其姐姐王某某系清晨出来晨练的,被一辆摩托车从背后将其撞倒了,骑车的是一个中年男子,事故发生时还跟她有过简单的对话,摩托车发动不了他就悄悄地离开了现场。

随后姐姐打电话叫其来现场并报案的,姐姐已被送往医院检查治疗。

事故路段附近没有人家,由于早晨比较早,当时现场也没有其他目击证人,没有其他有价值的线索。

随即出警民警电话联系伤者了解情况,同时向大队领导汇报,并启动交通肇事事故侦破机制,从遗留在事故现场的摩托车上下功夫,以车找人。

回队后,民警通过调阅沿途监控、公安网上查询搜索等技术手段筛查比对及对摩托车出售修理门店、现场周边群众快速精准调查走访摸排,仅用3个多小时,肇事嫌疑人刘某某迫于压力主动来中队投案,并如实供述了事故发生的经过和违法事实。

刘某某还称因事故发生自己受到了惊吓,见有人受伤就离开了,去搞钱给伤者治疗。

目前,伤者王某某还在县医院检查治疗,生命体征稳定,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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