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梁某公开受审,受贿超千万!霍邱县原县委书记远方表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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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23 09:5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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濉溪县法院2月21日消息:近日,该法院对濉溪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梁某受贿一案公开开庭审理。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梁某与六安市霍邱县原县委书记刘某系远方表亲关系,2012年初两人结识,之后梁某在霍邱县从事沥青等生意,刘某多次帮助其协调关系,两人来往密切,梁某利用刘某的职权,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40万元。

2015年底,两人发展成为情人关系后,梁某利用刘某的职权,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招标代理等方面提供帮助,自2015年至2021年,收受他人财物1037万元及价值36.49万元的别克GL8商务车一辆。

公诉机关认为,被告人梁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八条之一和第三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应当以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和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过程中,被告人梁某对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及罪名均无异议,并自愿认罪认罚,在最后陈述中深刻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对走上犯罪道路感到深深的懊悔。该案将择期宣判。

相关案件

2022年10月19日上午,六安市政协原党组成员、副主席刘胜涉嫌受贿罪一案,在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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淮南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2年至2020年,被告人刘胜利用担任六安市裕安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霍山县委常委、组织部长,霍邱县县长、县委书记等职务便利,为他人在工程承揽、招标代理等方面谋取利益,单独或伙同他人非法收受其他单位或个人财物折合人民币3271.26万元(其中1189.77万元系未遂)。

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刘胜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刘胜进行了最后陈述,并表示认罪、悔罪。

相关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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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6月28日,安徽纪检监察网发布通报:经查,刘胜身为长期任职、主政国家级贫困县的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当面一套、背后一套,对抗组织审查,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礼金。

漠视党纪国法,漠视群众利益,与不法商人沆瀣一气,公然将民生工程当作权钱交易的筹码,违规干预土地出让,不择手段、大捞特捞,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寡廉鲜耻、道德败坏,严重损害当地政治生态和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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