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百态] 六安:法官不放弃十八年前旧案 峰回路转执结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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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11 09:2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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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皖新闻讯    “感谢法院、感谢承办法官,这么多年了,没想到这笔钱还能要回来,谢谢你们这么用心。”近日,申请人郑某某等人将一面锦旗送至六安市裕安区法院执行局,当面向承办人表示感谢。大皖新闻记者11月10日了解到,这是一桩长达十八年的陈年旧案,得以成功执结实属不易。
     重大事故酿悲剧
      时间回溯到2003年8月19日,被告郭某某无证驾驶中型货车与被告张某的中型客车及受害人郑某友夫妇拉的板车相撞,造成郑某友夫妇死亡,事故经交警部门认定,郭某某负事故主要责任,张某负次要责任。此后,受害人的亲属原告郑某某等人因赔偿问题与被告未达成一致意见,故双方诉至裕安区法院,经法院依法审理后判决被告郭某某及车辆共有人吴某某共同赔偿8万余元,被告张某赔偿2万余元。判决生效后,被告郭某某、吴某某仍未履行赔偿义务,原告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和解又消失
该案于2004年首次执行,经过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给付申请人2万元后,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分批给付,但此后被执行人便一直再未露面,且音信全无,执行工作被迫陷入了僵局。
      峰回路转再露面
一晃十八年过去了,但是执行干警始终不曾放弃,不定期进行司法查询。今年8月,在发现被执行人线索后,法院立即对案件恢复执行,承办人一边通过网络查控方式对被执行人账户资金进行冻结,一边多方联系被执行人,在多次尝试,成功联系到被执行人郭某某后,其诧异的表示事情过去那么多年了,没想到法院还会找上他。
      软硬兼施促履行
电话中,承办人对被执行人郭某某十几年来一直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进行严肃批评,考虑到申请人长期未得到赔偿且承受失去至亲之痛等情况,承办人告知其应主动联系申请人积极履行赔偿义务,否则法院将对其采取纳入失信名单、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表示当年经济条件比较差无力偿还,现在一定积极配合法院工作。迫于压力,被执行人于9月9日将剩余6万余元赔偿款全部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在收到标的款后,承办人立即兑付给申请人,至此,这一桩历时十八年的旧案在承办人的不懈努力下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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