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六安一轿车闯红灯与电动车发生碰撞负全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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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8 09:1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IP未知
      2022年10月30日8时28分,在金寨县白塔畈镇境内,常某驾驶小型客车,行驶至金寨县白塔畈镇刘冲村平交路口处时,与刘某驾驶的电动自行车发生碰撞。事故造成刘某肋骨骨折,两车受损。经金寨交警部门认定,小型客车驾驶人常某违反信号灯通行,承担该起事故的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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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六安公安交警提醒您:通过路口时,一定要按照交通信号灯的指示通行,宁等三分,不抢一秒,要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负责。闯红灯属于严重交通违法,千万不能心存侥幸,一次闯红灯付出的代价可能就是生命。
发表于 2022-11-8 09:5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看着像329国道,其实这一段红绿灯也挺蛋疼,没人流设那么多那么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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