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拒不履行义务,六安一“担保人”被拘留15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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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2-11-4 14:2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替人担保存在着一定风险,若拒不履行担保义务,将有可能成为被执行人,更有甚者会成为失信被执行人。近日,裕安区法院执行一起民间借贷案件,因担保人拒不还款,最终被司法拘留。
      案情回顾
      2021年12月,张某因资金周转困难向郑某借款。郑某将35万元转至张某银行账户,张某向郑某出具借条一份,张某甲为其提供担保。借款到期后,郑某催要未果,故具状诉至裕安区法院。法院
      审理后,依法判决张某偿还借款本息,张某甲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此后,两被告未履行义务,原告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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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执行阶段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但被执行人均置之不理。因被执行人存在拒不履行义务,且躲避执行行为,执行干警依法将被执行人张某甲拘传至法院。在法院,张某甲仍未认识到拒不履行义务的严重性,并表示“我只是一个担保人,用钱的又不是我,你们凭什么抓我?”经过执行干警释法明理,并告知其拒不履行将承担的法律后果后,被执行人仍然拒不悔改。执行干警遂依法对其采取司法拘留15天的强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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