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违法必究!六安一地禁止捕鱼!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2-4-2 11:4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通知.png

      记者刚刚获悉,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有效保护和恢复渔业资源,保护生态环境,推动绿色发展,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对六安市28处水域申请实施禁渔的批复》(皖农渔函[2017]156号),舒城县人民政府决定对舒城县14处水域实施禁渔。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禁渔水域范围

      我县境内的杭埠河水域、舒庐干渠、杭北干渠、清水河、山七河、曹家河、黄河、南溪河、双河、龙潭河、河棚河、晓天河、五显河及南港河。

      二、禁渔时间

      每年4月1日至9月30日

      三、禁渔内容

      在禁渔区、禁渔期内,不得从事捕捞活动,不得垂钓,不得收购、销售非法捕捞的渔获物。

      四、处罚规定

      全县范围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守禁渔区、禁渔期规定,违者将依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办法》从严查处;对使用电、毒、炸等方式捕鱼以及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将从严从重处置;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禁渔监督举报电话

      110;2793597。

      六、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二 0 二二年四月一日

来源:舒城县公安局
发表于 2022-4-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 IP未知
保护好生态
发表于 2022-4-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禁止捕鱼,违法必究
发表于 2022-4-2 11:50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希望大家都能守法,保护好鱼苗
发表于 2022-4-2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哎嘿,还想清明节去钓鱼了,这下不行了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