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赞!全市首例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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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15: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
父母是孩子的第一任老师,
家庭保护是未成年人保护的基础。

  为了推动家庭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促进涉案未成年人严重不良行为矫治,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一起盗窃案中落实教育、挽救、感化的方针,针对涉案未成年人及其监护人存在的家庭教育和监护问题,对两名犯罪嫌疑人及其监护人开展了家庭教育指导,这也是全市首例针对涉未成年人案件开展的家庭教育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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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开展社会调查
准确评估家庭教育状况和问题

  为全面了解导致两名犯罪嫌疑人犯罪的深层次原因,金安区人民检察院对两人的成长生活轨迹进行了调查,详细询问监护人、共同生活的成年亲属。经调查发现,犯罪嫌疑人皓皓(化名)系单亲家庭,自幼父母离异,由父亲将其抚养长大,而其父亲常年在外务工,皓皓长期跟随其姑姑共同生活;犯罪嫌疑人小江(化名)系双亲监护,但父母过于宠溺,初中辍学后因缺乏管教沾染不良习气。两名犯罪嫌疑人在结交社会上闲散少年后,实施盗窃曾被公安机关抓获,但因其二人未满十六周岁,经公安机关教育后被其父母领回,随后长期在外不回家。两名犯罪嫌疑人的监护人在对两人抚养监护过程中,教育方式简单粗暴,在两名犯罪嫌疑人有行为偏差及违法行为时未能及时进行有效的家庭教育,从而导致两人逐步走上违法犯罪道路。

制定个性化方案
督促履行监护职责

  对于犯罪嫌疑人皓皓、小江的家庭教育问题,金安区检察院办案人员在家庭教育指导过程中针对小江父母管教方式不当、过于宠溺孩子及皓皓父亲监护缺位等问题,从强化监护人监护意识、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引导其监护人采取有效沟通方式、改善家庭氛围,引导监护人改变不当教育方式等三个方面规划具体的家庭教育指导内容。通过家庭教育指导,皓皓、小江的家庭关系明显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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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下一步,金安区检察院将继续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衔接机制,加强协作配合,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妇联组织等相关部门各自职能作用,形成联动机制,共同做好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对涉案未成年人、失管未成年人开展教育指导,帮助家长或其他监护人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深入推动《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关于在办理涉未成年人案件中全面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意见》以及即将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的贯彻落实。
来源:金安发布
发表于 2021-12-15 16: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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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12-15 16: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个很有必要
发表于 2021-12-15 16: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可以的

发表于 2021-12-15 16:4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挺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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