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见所闻] 最新公告!事关六安住房公积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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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9-20 17: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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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为提高住房公积金服务效率,现就规范住房公积金汇缴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严格汇缴流程

      先核定,再汇缴。每月汇缴前必须先进行汇补缴核定,核定前不得将单位资金汇入中心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
   
二、规范转账手续

1.填写规范。通过转账汇缴住房公积金,在支票、网银、财政支付凭证等付款凭证用途或附言栏首要位置务必注明“7位(或8位)数单位公积金账号+单位简称”字样(二者须相符),如“10024XX六安某局(公司)”

2.一笔缴存。每月25日前,根据核定确认的缴存金额,按月足额一笔汇入中心住房公积金银行账户,严禁多笔转账。

      凡未按上述要求规范缴存的,资金一律原路退回。

      特此公告。

六安市住房公积金中心
2021年9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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