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六安一男子连续在5个“微信群”辱骂对方,结果摊上了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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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08: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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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霍邱县人民法院河口法庭审结一起名誉权纠纷案件。张某和周某都是从事生猪买卖生意,双方同在数个“微信群”中。因一次生猪买卖交易,双方发生纠纷,周某认为张某欺骗自己,为泄愤,周某连续在双方同在的5个“微信群”辱骂张某。张某认为周某行为给自己的信誉和身心造成了伤害,对其生活、工作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张某遂起诉至法院,要求周某立即停止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通过微信群公开道歉,为张某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赔偿精神损失1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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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经审理认为周某在微信群中对张某进行辱骂行为属实。双方因生猪买卖产生纠纷,应当通过合法的途径来解决。周某在微信群中对张某进行辱骂侵犯了张某的合法权益。

      案件主审法官耐心对周某进行释法析理,让周某思想上从开始认为自己没错到认识自己有错的转变,后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周某在达成调解协议当日在5个微信群里公开向张某道歉。最终,这起在微信群里辱骂他人的所引发的名誉权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如今,微信在社交中已变得不可或缺,但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用户在使用这个平台时应当切记谨慎言论,要遵守道德规范,不能突破法律的底线,否则可能惹上麻烦,摊上官司。
发表于 2021-8-27 10:2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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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15: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就是网络喷子的下场
发表于 2021-8-27 15:23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我觉得罚一万都轻了
发表于 2021-8-27 1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
发表于 2021-8-27 15:24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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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1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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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8-27 15:2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冲动是魔鬼啊
发表于 2021-8-27 15:2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为了一时口舌之快 笑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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