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六安一男子非法猎捕野生鸟类被判刑!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1-6-21 15:0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近日,被执行人梁某的妻子来到霍邱县人民法院,在见到执行法官后,梁某的妻子将自己丈夫的20000元罚金一次性交清。

      梁某于2018年1月至10月,从霍邱县新店、潘集、孟集、花园等地收购、转运被非法猎捕的野生鸟类7200余只其中2018年9月至10月期间,梁某安排他人在霍邱县潘集镇境内使用粘网非法猎捕野生鸟类4000余只,其行为构成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经霍邱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梁某犯非法猎捕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非法狩猎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罚金人民币二万元

微信图片_20210621150229.jpg
网络配图

      案件被移送执行后,执行法官立即对梁某名下的银行账户、微信、支付进行了查询,却未发现梁某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

      执行法官遂来到梁某户籍地所在的村委会,通过调查了解到,梁某的妻子目前在家务农。几经询问后,执行法官找到了梁某的住处,并见到了梁某的妻子。在见到梁妻后,执行法官耐心的说到:“如果家人愿意代为履行罚金义务,对梁某在监狱里的改造、减刑是有帮助的。”

      最终,梁妻决定替自己的丈夫把事情解决。6月16日,梁妻来到法院,将准备好的20000元交到了执行法官的手中,至此,本案顺利执行完毕。

来源:霍邱法院
发表于 2021-6-21 15:5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应该重判
发表于 2021-6-21 17:3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个老婆真的可以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