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悬赏公告!最高奖励5000元……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1-5-12 15:10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u=3816620668,2013906222&fm=11&gp=0.jpg
裕安区人民法院悬赏公告

微信图片_20210512150732.png
被执行人:余乐,男,1986年2月5日生,汉族,住六安市裕安区解放路天盈星城畅园7号楼2单元401室。公民身份证号码:342401198602052671。
执行依据:本院(2019)皖 1503民初6644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41440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实际控制的,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标的款10%份额作为奖励。

举报电话:0564-3360321(或短信发送18156407629) 

微信图片_20210512150735.png
被执行人:解正付,男,1972年5月16日生,汉族,住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兴隆村先进组,公民身份号码342421197205160717。
执行依据:本院(2018)皖1503民初3702号民事调解书。
执行标的额:1,524,387元。
悬赏条件:
1、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采取强制措施的,奖励5000元;
2、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或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使案件执行到位的,按实际执行到位金额的10%标准予以奖励。

举报电话:0564-2112090(或短信发送18156407980)。

微信图片_20210512150737.png

被执行人:张先龙,男,1982年4月23日生,汉族,住六安市裕安区固镇镇鱼塘小区。公民身份证号码:342401198204234496。
执行依据:本院(2016)皖 1503民初2741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元11万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标的款10%份额作为奖励。

举报电话:0564-3360321(或短信发送18156407629)

微信图片_20210512150739.png

被执行人:李传文,男,1968年5月7日出生,汉族,住六安市裕安区罗集乡罗集村大寨组,公民身份号码34242119680507181X。
执行依据:本院(2020)皖1503民初3260号民事判决书。
执行标的额:本金人民币35900元及利息。
悬赏条件:凡向本院提供被执行人下落并被本院采取强制措施的,申请人承诺按执行到位标的款10%份额作为奖励,全部执行到位给予5000元奖励。
举报电话:0564-3212483(或短信发送17705646025)


文章来源:六安纪检监察网、裕安法院

发表于 2021-5-12 15: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突然想起来一个段子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回复 支持 2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5-12 15:2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哈哈哈,都不认识
发表于 2021-5-12 15:29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范老师1989 发表于 2021-5-12 15:28
突然想起来一个段子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我也想起来了
发表于 2021-5-12 15:45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范老师1989 发表于 2021-5-12 15:28
突然想起来一个段子
没有中间商赚差价

微博里面的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