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现行婚姻法规定,一方主张离婚家务补偿必须以夫妻双方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为前提。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规定,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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微微一笑不倾城 发表于 2021-2-22 14:09 看来家务费很廉价啊! 结婚5年5万,那着5万感觉挺耻辱的 这不侮辱人吗?婚姻该消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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