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六安设立“业主开放日”!交房前先验房……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1-2-19 11: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浙江
今后六安房地产开发类住宅工程

在组织竣工验收前

须开展为期不少于两天的“业主开放日”活动

邀请全体购房业主参与其中

微信图片_20210219114131.png


近些年,我市住建部门不断加大监管力度,积极推广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不断提升建筑工人队伍技术水平,建筑工程质量总体水平显著提升,但住宅工程交付使用后,业主对工程质量和缺陷的投诉仍然较多,对部分建筑产品的质量满意度不高,这已成为摆在建筑施工和房地产开发企业以及监管部门面前不容回避,且必须解决的问题。



为建立健全住宅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系,推动建筑工程高质量发展,
近日,六安市住建局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信息公示工作。值得注意的是,根据相关公示工作要求,今后六安房地产开发类住宅工程在组织竣工验收前,须开展为期不少于两天的“业主开放日”活动,邀请全体购房业主参与其中。


图片

建设单位要制定意见收集表,配备相应专业人员配合业主进行参观检查,凡受理的问题投诉的整改处理情况,要进行及时公开公示。目前,中心城区新建住宅项目已实施。此举旨在落实交房前,业主能够实地查看实景房情况,增强预验收的透明度,及时吸收采纳业主的合理化建议,提高业主的满意度。

微信图片_20210219114134.png

“直观地说,业主开放日由建设单位(开发企业)通知业主对拟交付使用的住宅进行预查验,对室内及相关公共区域、公共设施存在的观感质量进行现场查看,对存在问题进行登记并由维保单位进行维修处理。”市住建局市质安处工作人员继续表示,在项目竣工验收时,建设单位要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共五方责任主体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市质安处将根据实际情况,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监督员以及行业专家等人员参与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见证。




如发现建设、施工、监理、勘察、设计、图审、检测等单位在验收过程中弄虚作假、降低质量标准,将不合格工程按合格验收等行为,将按照情节轻重,根据相关规定予以扣除企业及项目负责人信誉等级分,记录质量不良行为记录,追究各方责任主体单位与个人法律责任,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注意到住宅工程质量信息公示包含多个内容,涉及参建各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姓名;建设过程中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和信用惩戒涉及工程质量问题及整改情况;房地产开发类住宅工程业主开放日受理的问题投诉的整改处理情况和建设单位质量缺陷保修服务单位名称及联系人;拟组织竣工验收时间等。


据了解,建设单位在项目组织预验收合格后,拟组织竣工验收前,应将质量信息公示内容通过企业官网、微信公众号、项目现场及时向社会公示(现场公示可以二维码形式或发布公告等形式上进行公示),同时建设单位应将公示内容同步送达各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或当地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在行政主管部门网站进行发布,发布时限为3年。



通过开展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质量信息公示,我市将探索建立健全工程质量社会监督体制,发挥社会舆论和公众监督作用,压实建设单位首要责任和施工单位主体质量责任,督促各参建主体规范建设行为、履行质量承诺,强化工程质量过程管控,完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构建工程质量共建共治共享社会治理格局。

来源:六安新周报

发表于 2021-2-19 16:27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北京
只要房地产不跑就行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19 16:2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厉害了
回复 支持 1 反对 0

使用道具 举报

发表于 2021-2-19 18:32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victory:
发表于 2021-2-19 18:48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厉害了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