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自2019年2月1日起,施行《六安市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要求在禁放区域内全年任何时间均不得燃放烟花爆竹,并设定了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处罚标准。 六安城区禁放区域范围
“寿春路——滨河大道——清源路——莲香路——天堂寨路——凤凰河——阜六铁路——淠杭总干渠——创新路——金裕大道——电厂铁路专线——沪汉蓉高铁——南苑路——梅山南路——南湖北路——洪山路——丰源大道——迎宾大道——三汊河——杭淠干渠——长淮路——一元大道——淠河总干渠——银雀路”所合围区域。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任何时间不得燃放烟花爆竹。 禁放地点 (四)车站、码头、机场等交通枢纽及轨道交通、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五)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经营单位安全范围内;(七)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社会救助站点、商场、娱乐场所等人员密集场所;(十)殡仪馆、经营性墓地、公益性墓地、陵园等场所的非指定燃放区域;(十一)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其他地点。
特殊规定 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本市行政区域内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禁售规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和地点,不得设置烟花爆竹销售网点,不得销售烟花爆竹。 违法处罚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地点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三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物业服务企业、宾馆、酒店等单位对服务区域或者责任区域内发生的违法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不劝阻或者劝阻无效后不举报的,由公安机关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罚款。 在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区域和地点销售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据市禁放办及城区街道、社区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我市主要通过在小区内张贴通告、悬挂横幅、投放电子屏、播放音频,在街面运用LED视频宣传车、户外广告大屏、公交车载电视等非接触方式开展了多角度、全方位的宣传工作。同时结合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加强春节期间禁放管理值班值守力量和巡逻防控力度,确保我市禁放工作“不反弹”“不回潮”。
近两年来,禁放已成“主流民意”,得到群众大力支持,禁放成果显著,六安城市也在禁放规定推行下变得更加文明、美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