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民以食为天,这些出现问题的食品,六安人要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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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0-30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布2020年第45期食品安全监督抽检信息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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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了5类食品的监督抽检。为保证广大消费者的消费知情权,现将抽检信息通告如下:
本次共抽检5类食品341批次样品,其中:茶叶及相关制品131批次样品,合格131批次;粮食加工品168批次样品,合格168批次;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40批次样品,合格38批次;不合格2批次(同期抽检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合格产品信息已先期公示,本期公示的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延后);方便食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同期抽检的方便食品合格产品信息已先期公示,本期公示的方便食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延后);蔬菜制品1批次样品,不合格1批次(同期抽检的蔬菜制品合格产品信息已先期公示,本期公示的蔬菜制品不合格产品信息因异议等待期等原因延后)。

一、不合格样品信息
1.六安市马头集宋先明麻油厂生产销售的小磨调和油、麻油王芝麻调和油,均为乙基麦芽酚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2.六安格林超市有限公司紫竹林店(生产企业:霍山香蒿食品有限公司)销售的野菜锅巴,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3.霍山县茗雨商贸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百合干,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检验机构为六安市食品药品检验中心。

二、核查处置
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市市场监管局已责成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相关县区市场监管部门督促食品经营环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自通告发布之日起3个月内完成核查处置并向社会公布处置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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