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了7所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信息,分别是六安市天河东路幼儿园、六安市将军路幼儿园、六安市齐云路幼儿园、六安市紫荆巷幼儿园、六安市天河西路幼儿园、六安市平安幼儿园、裕安区新安镇中心幼儿园。
来看具体建设位置及效果图 ↓↓↓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六安市天河东路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裕安区教体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天河东路幼儿园(位于振华路以南、二水厂东侧)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地块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地块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189平方米(含地下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六安市将军路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裕安区教体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将军路幼儿园(位于龙河路以南、将军路以西)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地块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地块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229平方米(含地下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六安市齐云路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裕安区教体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齐云路幼儿园(位于永安路以东、齐云路以北)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地块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地块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6769平方米(含地下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六安市紫荆巷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裕安区教体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紫荆巷幼儿园(位于齐云路东侧、紫荆巷小学西侧)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地块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地块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069平方米(含地下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六安市天河西路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裕安区教体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天河西路幼儿园(位于丽康路以北、黄巢尖路以东、海亮官邸小区北侧)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三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地块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地块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5409平方米(含地下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六安市平安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裕安区教体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平安幼儿园(位于闻堰路以北、嵩寮岩路以西)规划方案悉,根据市城乡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三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地块应结合绿化景观设计处理好场地与周边道路、地块的竖向关系,确保相邻场地的景观、安全需求。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3979平方米(含地下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关于裕安区新安镇中心幼儿园规划方案的批复
六安市裕安区教育体育局:
你单位申报的六安市裕安区新安镇中心幼儿园(位于新安镇街道外环路与飞龙路交叉口东南地块)规划方案悉,根据市规划委员会办公室2020年第二次工作例会精神,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该规划设计方案。
二、整体建筑风格以及沿城市道路的建筑立面、造型、色彩等须严格按审批后的方案实施。
三、地块内电力、电讯等管线设施必须地下铺设,并与市政管线相衔接;地块的排水系统必须采用雨污分流制,并确保与城市雨污排水系统相衔接。
四、活动用房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3小时的日照标准。
五、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绿色建筑推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六政﹝2014﹞30号)要求,新建建筑须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六、根据《六安市城市建设项目节水设施三同时管理办法》(六城管﹝2015﹞25号)要求,新建项目应执行“节水三同时”制度。
七、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404平方米(含地下泵房189平方米)。
请接到批复后,前往政务中心申请办理有关手续。建设单位在建设中要严格按规划实施,不得随意更改。
来源|综合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信息整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