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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见所闻] 非法捕鱼?六安裕安执法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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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6-9 11:0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目前,新老淠河正处于禁渔期,禁止捕捞等违法行为。这不,6月3日,六安市裕安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联合市公安局裕安分局在城南镇周湾村淠河特大桥桥下查获一起非法捕捞案件。该案也成为近年来裕安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查获人数最多、暂扣车辆和船舶最多的一次违法捕捞案件。

当天上午,裕安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接群众举报,称有人在裕安区城南镇周湾村淠河特大桥附近从事非法捕捞。

裕安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丁瑞勇:接到群众举报后,我们对新老淠河两岸边进行巡查,在巡查到淠河特大桥桥下发现总共停有六辆3轮摩托车,车子上面有七艘塑料船和一艘铁船。其中有一人正在河里进行捕捞,其余人员正准备下河捕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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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事发现场,执法人员查获6名涉嫌非法捕捞人员。经现场清点检查,非法捕捞工具有6辆三轮车、8艘“三无船舶”、丝网10000米、地笼20个。

裕安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丁瑞勇:我们要求正在捕捞的人员立即上岸,配合我们检查。我们当场给予车辆暂扣和渔船暂扣,包括非法捕捞的工具进行暂扣。

据了解,为有效保护和恢复新老淠河水域渔业资源,保护水域生态环境,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我市规定在每年的3月1日至8月31日期间,在新老淠河水域裕安区段1.5万亩水域禁止捕鱼。裕安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丁瑞勇:裕安区从3月1日禁渔期开始,我们加大巡查力度,此次查处的非法捕捞案件是我们裕安区查处的人数和捕捞工具是最多的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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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当前正值封河育鱼期,在此,裕安区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参与电鱼、毒鱼、炸鱼等破坏性方式实施的非法捕捞行为,若发现电鱼、毒鱼、炸鱼等“顶风作案”者,一经查实将严惩不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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