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吊销公告(六安信融通融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44户企业)
六安信融通融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44户企业(点此查看名单):
六安信融通融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44户企业(以下简称当事人)连续两个年度未依法报送年度报告且未进行纳税申报,并在当事人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取得联系,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和《安徽省行政处罚听证程序规定》,2020年1月10日我局在六安市市场监管局网站发布拟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公告,并告知当事人有陈述、申辩和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六安信融通融资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等44户企业在法定期限内未主张上述法定权利。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六个月以上的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规定,我局决定:依法吊销当事人营业执照。自本处罚决定送达之日起,当事人营业执照不再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应当依法进行清算,并向我局申请注销登记。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六十日视为送达。当事人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以在收到本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六安市人民政府或者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六个月内依法向六安市金安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期间,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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