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登录
注册
搜索
快捷导航
买房子
找装修
看汽车
结婚啦
寻美食
带孩子
出去浪
养身体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账号?
注册
当前位置:
»
论坛
›
城市前线
›
六安杂谈
›
帖子
返回列表
[百姓关注]
想在六安农村盖房子?最新政策来了!
[复制链接]
桃花归
桃花归
当前离线
积分
9956
分享到:
发表于 2020-5-13 09:49
|
显示全部楼层
|
阅读模式
安徽农民想申请宅基地,建房、盖个小院如何申请?能建多大?啥条件人能建?
近日,省农业农村厅、省自然资源厅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实施意见》对这些问题作了详细规定。
什么人可以申请?
1.农村村民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向户口所在地集体经济组织申请使用宅基地:
2.因结婚等原因,确需建房分户,原宅基地面积低于分户标准的;
3.因自然灾害或者实施村镇规划需要搬迁的;
4.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回原籍落户,没有住宅需要新建住宅的;
5.原有宅基地被依法征收, 或者因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被占用的;
6.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安徽农民宅基地多大?
按规定,安徽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有一处宅基地。农村村民新建住宅,其宅基地的面积标准:
1.城郊、农村集镇和圩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
2.淮北平原地区,每户不得超过220平方米;
3.山区和丘陵地区,每户不得超过160平方米;利用荒山、荒地建房的,每户不得超过300平方米。
在此基础上,市、县人民政府可在上述规定的范围内,综合宅基地所在区位、占地类型以及农村人口和土地资源状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分户建房条件和“一户一宅”宅基地面积标准。
需要提醒的是,农村村民应当严格按照批准面积建设住宅,禁止未批先建、超面积占用宅基地。否则,超过规定的标准多占的宅基地以非法占用土地论处
搞清楚了以上状况现在可以按程序申请“拿地建房”了:
1.申请
符合条件的农村村民,填写申请表,以户为单位向所在村民小组提出书面申请。
2.公示
村民小组收到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提交村民小组会议讨论,并将申请理由、宅基地分配方案和建房(规划许可)方案在本小组范围内公示。
3.审查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村民小组将农户申请、村民小组会议记录等材料交村级组织审查。村级组织应当在收到材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查。
4.报送
审查通过的,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连同申请人提交的其他相关材料一并报送乡镇政府。
没有分设村民小组或宅基地和建房申请等事项已统一由村级组织办理的,农户直接向村级组织提出申请,经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并在本集体经济组织范围内公示后,由村级组织签署意见,报送乡镇政府。
5.部门联审
乡镇政府受理申请后,应当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完成联合审核工作。
6.乡镇审批
乡镇政府根据联审结果对申请进行审批。经审核认为合格的,应当自联审合格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予以批准,发放《农村宅基地批准书》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
这个时候,你就可以放心大兴土木造一个漂亮的小院了。
需要注意的是,未能过审的,乡镇政府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答复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另外,村民申请在符合村庄规划的现有宅基地上改建住宅的,在不突破规定宅基地面积、符合农房规划设计要求、不涉及切坡建房的情况下,确需改建的,市、县人民政府可结合实际制定简易审批程序。
敲黑板!以下情况不予批准是拿不到宅基地的
1.宅基地选址不符合乡镇国土空间规划和村庄规划的;
2.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
3. 将原有住房出卖、出租、赠与或者改作生产经营用途的;
4.申请另址新建住房,未签订退出原有宅基地协议的;
5.在地质灾害易发区选址建房可能引发地质灾害的;
6. 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
农村宅基地申报的材料包括:
村级组织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报送以下申报材料:
1. 《农村宅基地和建房(规划许可)申请表》;
2.《 农村宅基地使用承诺书》;
3.家庭户口薄复印件和户主及申请人身份证复印件。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提升卡
置顶卡
变色卡
千斤顶
显身卡
返回列表
使用
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
快速回复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点击附件文件名添加到帖子内容中
描述
本版积分规则
写好了,发布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Copyright © 2008-2015
六安城市网
(https://www.0564abc.com/)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免责声明: 本网不承担任何由内容提供商提供的信息所引起的争议和法律责任。
Powered by
0564ABC
技术支持:
天辰文化传媒
皖ICP备15014094号-2
皖公网安备:34150202000233号
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64-3333332 邮箱:luolei3000@qq.com
营业执照
人力资源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