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施工扰民、农田建房...这些网友的问题已被回复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20-4-18 09: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关于反映施工噪音扰民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裕安区徐集镇西城首府东门门口有施工单位凌晨四五点就开始施工,噪音扰民严重,希望有关部门予以严管,请处理。

回复:
尊敬的女士/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西城首府东门门口有施工单位凌晨四五点钟施工,产生噪音扰民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由于我局只对辖区内已办理基本建设手续的房屋建筑工程进行监管,并已告知附近可能产生噪音的恒龙公馆二期施工工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施工。 联系情况:匿名投诉,无法联系。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裕安区住建局建筑市场与工程质量安全监管中心联系,电话:0564-3312811。
裕安区政府
2020年4月15日
微信图片_20200418092018.png



关于反映农村自建房的相关问题


裕安区韩摆渡镇苏北村白水塘组村民来电反映:自家有八口人,共住一栋房屋,属实住不下,想在自家农田上建房,咨询需要哪些手续才符合建房,请回复。

回复:
尊敬的梁先生: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根据《六安市裕安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土地监督管理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裕政办〔2019〕19号)文件规定:农村村民新建、改建、扩建住宅,要充分利用老宅基地、村内空闲地、荒坡地、废弃地。凡村内有空闲地、老宅基地未利用的,不得批准占用耕地。严格执行“一户一宅”规定,凡超出“一户一宅”和危房改造新建住宅的,必须拆除老宅,退出旧宅基地并复垦。农村村民建设住宅的,向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提出宅基地使用申请。申请人接到村民委员会签署的同意意见后,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提出宅基使用申请,并提交下列村料:1、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2.申请人户籍登记家庭成员身份证明材料;3.申请人所属村民委员会同意使用宅基地的意见;4.拟使用宅基地的位置、面积以及界址范围的材料;5.裕安区人民政府规定应当提供的其他材料。乡(镇)人民政府自收到宅基地使用申请之日起15日内召集乡镇国土中心所、建设管理所进行规划选址等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报裕安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您所提供的信息,政策规定是不允许在农田上建房的,具体情况请向苏北村村委会咨询。 谢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如有不清楚的地方,请与韩摆渡镇政府联系,电话:2861103. 沟通联系情况:已和反映人沟通,反映人表示已了解政策。
裕安区韩摆渡镇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6日



微信图片_20200418092022.png



关于反映医院门口未设置绿色通道的问题


来电人反映:
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在医院大门口未设置任何绿色通道,保安一边收取停车费,一边量体温,混乱的管理模式导致车辆堵塞,进出医院的车辆无法正常通行,若遇有120急救车辆出入的话就是连同120急救车都一起堵住,现寻求有关部门督促第二人民医院设置绿色通道。请处理。

回复:
网友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委要求市二院调查,现回复如下:经调查,因疫情防控需要,该院暂行仅开放朝向龙河路的北大门作为人员、车辆出入通道。大门西侧为入口,人流通过黑体自动检测体温,车辆进入时人工测量车内人员体温;大门东侧为出口,车辆出去时扫码收费(40分钟内免费)。出入口相距20米,为独立、分开的单向单行道,并不存在投诉人所述的“保安一边收取停车费一边量体温,管理混乱造成堵塞”的情况。该院还另设西门为120急救车辆通行通道,急救车辆可直接经西门出入,不存在120车辆被堵住问题。如您还有疑问,请您拨打:0564-3303317。 感谢您对我市卫生健康工作的关注。
市卫健委

2020年04月17日


微信图片_20200418092024.png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