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关注] 在家这一月,六安公安机关共接84起电信诈骗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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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3-3 09:21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2020年1月25日至2020年2月22日
六安市公安机关
共接到电信网络诈骗案件报警84起
占刑事警情总量的58.3%

  当前,我市电信诈骗案件发案较多的有以下四种,请广大市民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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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虚假购物诈骗

受新冠病毒肺炎影响,群众对口罩,消毒液等医疗防疫物资需求量加大,犯罪分子利用群众急于购买医疗防疫物资的焦急心理,谎称有货或者可以帮忙代购,在被害人付款后,长时间不发货或直接将受害人拉黑,失去联系,骗取钱财。

案例:我市裕安区陈女士购买口罩被诈骗案
2020年2月6号,家住我市裕安区的陈女士,在朋友的推荐下加了一个自称有大量口罩的人的微信。对方要求一万个起购。陈女士在自己的微信群发动了十余人团购,共筹资3万余元,给对方转了账。对方一直未发货。现该案件已由我市裕安分局刑警大队展开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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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是虚拟身份冒充熟人诈骗

犯罪分子首先盗取被害人微信,qq等聊天工具,冒充被害人,编造住院,急需资金周转等各种理由骗取被害人亲戚朋友钱财。

案例:我市霍邱县一单位员工被骗案
2020年1月29日,我市霍邱县一单位员工在微信上突然收到了初中学姐的好友申请,其发现对方无论是手机号码还是微信头像都是学姐本人,便通过了好友申请。相互问候后,对方以家中老人住院为由向其借钱,由于受害人未警惕,先后转账4000余元。受害人通过电话联系学姐后方知学姐微信被盗,其被骗,遂报警。

三是贷款类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电话,短信,网络等发布“额度高,利息低,无抵押,下款快”等虚假信息,诱使受害人在木马链接上填写个人信息申请贷款,以缴纳工本费,保证金,解冻费,贷款发放押金等费用为由实施诈骗。

案例:我市舒城县吴某贷款被诈骗案
2020年2月2日,吴某接到了一个未知来电,对方自称是某金融贷款公司的客户经理,问其需不需要贷款。因为受害人最近急需用钱,双方便添加了微信。对方让受害人下载某贷款APP,上传个人信息,后称受害人资金流水不达标、信息填写不完整等,要求其缴纳“包装费”、“保证金”等。受害人先后转款12000余元,再次联系客户经理,发现已被拉黑。现我市舒城县刑警大队已立案侦查。

四是网络刷单类诈骗

犯罪分子利用疫情发生以来,大量群众无法工作的情况,发布“足不出户,工作日结,报酬丰厚”等刷单广告,实施网络刷单类诈骗,引诱受害人刷单付款后,拒不退款,骗取财物。

案例:裕安王某刷单被骗案
2020年2月20日,家住裕安某小区的大学生王某在微博上看到可以刷单赚外快,便与对方联系开始刷单。前几笔收到返金10元左右。继续刷单时,对方要求其再刷金额398元的交易20单。受害人先后刷单转款5000余元,后发现被骗,便拨打了110。目前,该案已由裕安分局刑警大队立案侦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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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此,六安市公安局提醒您:
1.网上购买医疗用品或药品要慎重,一定要通过正规渠道,切勿轻信陌生代购信息。


2.不要点击来源不明或陌生号码,网站发送的网址、链接,不要随意泄露、填写个人敏感信息,尤其是银行账号密码、手机验证码的信息。

3.收到亲戚朋友要求转账汇款,不要惊慌,要通过电话等多渠道验证确认,不要轻易给陌生人汇款。

4.不要从事任何形式的刷单,刷信誉等“工作“,因为你有可能被骗,而且刷单本身就是一种欺骗手段,《反不正当交易法》已明确规定,刷单是违法行为。


(来源:六安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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