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每人2000元!六安发布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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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2-25 21:16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疫情期间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补贴
办理流程

一)补贴对象
疫情防控期间新增就业岗位的小微企业(如省、市有新文件规定,按新规定执行)。
小微企业依据小微企业名录库认定。(点击文末阅读原文进入查名单)

(二)补贴标准
按照新签订12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参保的人员,每人1000元的标准给予小微企业一次性就业补贴。对其中吸纳因疫情无法返回湖北就业人员或登记失业6个月以上人员的企业,标准提高到每人2000元,每户企业最高不超过4万元。
补贴资金从就业补助专项资金列支。

(三)申请流程
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向企业注册地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申请补贴,提交小微企业新增就业补贴申请表和新签订合同并参保人员花名册(识别二维码下载)。人社部门即时审核、公示完成后拨付奖补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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