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杂谈] 六安这所幼儿园背后竟藏着巨大的“黑社会”团伙!寻衅滋事,无恶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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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2 09:46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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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谋私利、泄私愤多次使用暴力及软暴力欺压百姓,扰乱教育市场,近日,裕安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李磊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提起公诉。

经查,2014年以来,被告人李磊在经营森德幼儿园和担任森德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期间,为泄私愤,多次指使被告人翁策、李纪洋、张永远、魏巍、陈义、张钰冰等人,采取殴打、打砸等暴力手段和恐吓、泼漆、滋扰、跟踪等软暴力手段,对多名被害人实施不法侵害,涉嫌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同时,李磊虚增设备采购价格,骗取政府补助资金,以出售相关设备之名,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嫌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被告人李磊纠集翁策、李纪洋、张永远、魏巍、陈义,为非作恶、欺压百姓,给六安市幼儿教育行业造成了不良影响,同时严重破坏了六安市裕安区的招商环境,形成以被告人李磊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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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机关认为:

被告人李磊多次随意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数额较大;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骗取国有资产,数额特别巨大;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诈骗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翁策、李纪洋多次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张永远多次殴打、恐吓他人,情节恶劣;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鉴于其犯罪时不满十八周岁,故同时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第三款之规定。

被告人魏巍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寻衅滋事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人陈义、张钰冰故意毁坏他人财物,数额较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故意毁坏财物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被告单位安徽森德自动化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款数额巨大,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被告单位刑事责任。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发表于 2019-12-12 13:43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确实怪可恶的
发表于 2019-12-12 13:4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下次给孩子报幼儿园也要看他创办人背景,太不安全了,花钱找气受
发表于 2019-12-12 13:46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个黑社会团伙不太聪明的亚子,为什么偏偏这么明目张胆引民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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