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杂谈] 六安这家医院被市市场监管局点名通报!处以30056.07元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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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2-10 10:25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2019年12月9日,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了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违规收费被查处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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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违法事实▼

该院在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3月18日期间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单次多层CT 平扫(大于等于16排加收15%)费、单次多层CT增强(大于等于16排相同扫描参数做两个部位以上的,第二个部位起减半收费、平扫后马上做增强扫描的,按增强扫描50%收)费、单次多层CT 增强(大于等于16排加收15%)费,共计多收金额30056.07元。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种类:不执行政府定价

1、责令改正价格违法行为;2、没收违法所得30056.07元,上缴国库;3、罚款30056.07元,上缴国库。

依据: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十六条之规定进行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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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卫健委发布了《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19—2022年度)的通知》。其中提出要重点巡查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的落实情况。

"九不准":

一、不准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
二、不准开单提成;
三、不准违规收费;
四、不准违规接受社会捐赠资助;
五、不准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
六、不准为商业目的统方;
七、不准违规私自采购使用医药产品;
八、不准收受回扣;
九、不准收受患者"红包"等。

“是否有加强监管、杜绝医师在药品处方、医学检查、检验等医疗服务中实行开单提成的具体措施;是否存在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问题;是否有对违反规定私自采购销售、使用药品、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药产品的人员的处理办法;”都是在巡查中会进行重点关注的内容。

不仅如此,国家卫健委还将重点巡查医院预算管理制度执行情况。主要看医院是否在财务部门之外设立账外账、小金库。是否实现成本核算,降低运行成本,控制医院债务规模;是否落实“两个允许”,实行绩效工资管理,采取制度安排,确保个人收入不与业务收入直接挂钩。

值得注意的是,其实国家一直在密切的关注医院的财务情况。早在今年的8月,国家财政部就发布了《关于全面推行医疗收费电子票据管理改革的通知》,其中明确要求全国推行电子医疗票据。

通过电子医疗票据,能够一目了然的看到医院耗材的使用情况,以往用手写发票进行弄虚作假的现象不复存在,监管和检查也能更加的透明化。
在医疗卫生领域中,医院巡查是国家进行行业监管的一个有力方式。在提前不告知的情况下,巡查中往往能发现许多隐藏在背后的问题,这也是国家定期开展大型巡查工作的原因所在。
发表于 2019-12-10 11:51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为什么不把钱还给消费者?要上交国库?
发表于 2019-12-10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好多医院都这样,不止他一家
发表于 2019-12-10 11:52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二院黑料蛮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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