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皋城王府C区牡丹苑,属于商品房,该小区业主基本都是外来人员,为了孩子上学买的学区房。在购买时十三栋一层二层被告知是物业办公用,在交房入住一年多后,在业主不知情的情况下变更为康养中心。业主集体反对,找政府诉求,平桥乡政府,民政局,裕安区政府,市政府信访办。一级一级反映诉求。政府领导曲解业主意思,说我们极度自私,歧视老年人。说我们不会老吗?请问政府领导,可否知道该中心开设在小区内部,业主集体财产安全有谁承担。为和本地户口老人养老不去回迁安置小区。这养老政策对于我们户口不在本地的可否有效。
业主代表提出只要该中心大门,开设在本小区以外,我们绝对支持。可是政府领导剥夺我们表决权,不管业主同意不同意,赞成不赞成该中心还是在此处。如此失民意,伤民心。养老事件是好事,可也是以人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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