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杂谈] 大快人心,金安、舒城开庭审理、宣判两起涉恶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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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1-21 09:4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金安法院开庭审理梅亮等9名被告人涉恶案件:

11月19日,我市金安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等9名被告人涉恶犯罪案件,9名被告人分别被控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开设赌场罪、非法采矿罪等4项罪名。
庭审中公诉机关指控,自2016年以来被告人梅亮通过为被告人王鹏、张晓龙接风,安排工作等形式,网罗二人充当马仔,后又通过请吃喝玩乐等手段,拉拢被告人杨磊、崔书清等人,逐渐形成以梅亮为首,王鹏、张晓龙为骨干成员,杨磊、崔书清为一般参加者的恶势力犯罪集团。后此恶势力犯罪集团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在我市金安区、裕安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活动。同时,该犯罪集团通过开设赌场、非法采矿获取非法利益,扰乱社会秩序,情节特别严重,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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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过程中,法庭围绕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进行了调查,控辩双方进行了举证、质证。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就指控的犯罪事实、定罪、量刑等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

在各被告人作最后陈述后,法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期宣判。庭审当日,媒体记者、被告人亲属及辖区群众现场旁听了庭审,庭审全程还通过中国庭审公开网进行了同步网络直播。

舒城法院公开宣判李万春等人恶势力犯罪集团案:

11月14日,舒城县人民法院对李万春、陈华傲、杜显玉、占龙梅恶势力犯罪集团及李万宝聚众扰乱社会秩序一案进行公开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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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经审理查明,2014年春,舒城山边石料有限公司通过竞拍,取得位于春秋乡文王村境内的企业矿产采矿权,在基础建设和初期生产中,被告人李万春、陈华傲、杜显玉、占龙梅等人纠集在一起,以维权之名,实为达到分得钱财的目的,组织、蛊惑村名阻拦山边石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采取恐吓、威逼等手段,多次实施聚众扰乱社会秩序、敲诈勒索等犯罪活动,直接侵害了村民的利益,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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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县法院综合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地位、作用、危害程度以及法定和酌定的量刑情节,依法作出判决,对首要分子李万春判处有期徒刑十七年,并处罚金二十万元;对恶势力犯罪集团成员陈华傲、杜显玉、占龙梅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到六年六个月不等的刑罚,对被告人李万宝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因犯罪情节较轻依法适用了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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