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杂谈] 六安一地政府发布“禁令”,下月1日起执行!六安人速看!

[复制链接]
分享到:
发表于 2019-10-23 10:23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近日,金寨人民政府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15.png

为切实加强野外火源管控,有效预防和遏制森林火灾,保护森林资源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防火条例》、《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县政府决定,发布森林防火禁火令。

一、禁火期:
2019年11月1日至2020年5月10日

二、禁火区:
(一)森林防火区:全县所有林地、城镇园林风景带、农田防护林带、片林及距以上林地、林带边缘水平距离300米范围内的区域;
(二)高火险区:天马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国有林场、天堂寨镇、燕子河镇、长岭乡、吴家店镇、沙河乡、关庙乡、汤家汇镇、梅山镇。

三、在禁火期内,凡进入禁火区域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遵循下列规定:

(一)严禁吸烟、野炊烧烤、明火照明、烧火取暖、烧火驱蜂驱兽、放孔明灯;
(二)严禁烧田埂(坎)、秸杆、杂草、枯枝落叶等可燃物和烧草积肥;
(三)严禁上坟祭祀时烧香、点烛、烧纸钱、燃放烟花爆竹、送明火灯;
(四)严禁非法架设电捕器捕猎和未经批准使用枪械狩猎;
(五)严禁未经批准,擅自烧制木炭、炼山、计划烧除等生产性用火行为;
(六)严禁携带、使用、运输火种和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等物品;
(七)无民事行为能力和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进入林区,需有监护人陪同,监护人要履行有效的监护责任;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承担森林防火责任,配置灭火机具,设置森林防火警示宣传标志,并对进入其经营范围的人员进行森林防火宣传。

16.png

五、在禁火区内从事爆破、勘察、采矿、修筑工程设施的,应当履行报批手续,并按照森林防火的要求,设置森林防火设施、配置森林防火设备。

六、林区居民生活用火、进入林区的机动交通工具,要按规定落实相关防火措施。

七、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毁坏或占用森林防火设施、设备。

八、凡违反本禁令规定的单位和个人,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森林防火条例》和《安徽省森林防火办法》等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属国家公职人员的,由有关部门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

17.png

保护绿水青山,共建大美金寨。
发表于 2019-10-23 14:18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最近火灾可太多了
发表于 2019-10-23 14:19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这算是审时度势了,想的挺周到的

使用高级回帖 (可批量传图、插入视频等)快速回复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Ctrl + Enter 快速发布  

发帖时请遵守我国法律,网站会将有关你发帖内容、时间以及发帖IP地址等记录保留,只要接到合法请求,即会将信息提供给有关政府机构。
返回顶部
快速回复 返回顶部 返回列表
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