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5日至10月18日,刘如安等12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一案在霍邱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省市人大代表、市政协委员、媒体记者、被告人近亲属等到庭旁听。
公诉机关指控,为攫取非法利益,被告人刘如安先后纠集亲兄弟被告人刘海、刘伟等人,并陆续网罗被告人陈刚、黄加盟等人,明确组织规约,逐步形成了以刘如安为组织者、领导者,刘海、刘伟、陈刚等人为骨干成员,江丽、曹苛等人为一般成员的较为稳定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2013年至2018年7月,该组织在霍邱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多个赌场非法高利放贷或自行开设赌场,使用暴力或以暴力相威胁,采取登门滋扰、限制人身自由等违法犯罪手段,逼迫被害人偿还赌场高利贷,攫取了巨额非法利益。该组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多次使用暴力、威胁等手段强立债权,强行索债,敲诈被害人钱财。为壮大组织声势,刘如安等人多次持械威胁、恐吓、殴打他人,任意损毁公私财物,追逐、拦截他人。该组织为非作恶,欺压残害群众,严重破坏了经济、社会生活秩序。
公诉机关认为,刘如安、刘海、刘伟等12名被告人的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非法拘禁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分别追究12名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法庭依法进行了调查、举证、质证、辩论等庭审程序,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意见。由于该案被告人众多,案情复杂,案件将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