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聊杂谈] 发布虚假信息造谣,六安一APP运营者被拘留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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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9-10-19 09:0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 来自安徽
三人成虎,谣言可畏,网络谣言如同瘟疫一样,其蔓延速度之快,影响范围之广,大家都有目共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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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而,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发布任何不实、虚假、暴力、血腥内容,同样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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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2日19时许,舒城县公安局公共网络信息监察大队工作时发现:舒城某APP信息平台发布一条内容为“舒城某大酒店附近发生一起重大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的帖文,内容配有多张现场血腥图片。此帖文当晚一时在很多微信群和网民朋友圈疯传,造成一定的社会恐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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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舒城某APP发布虚假信息”造谣者已被公安机关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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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此情后,舒城县公安局迅速启动应对机制,第一时间对帖文内容进行了核实。经查,当日晚县城区高峰路北段某大酒店门口的确发生一起警情,但系当事人韦某某与其妻王某某因家庭琐事产生矛盾,韦某某在事发地点将王某某砍伤,案发后,韦某某被公安机关控制,王某某也已及时送医救治,无生命危险。围绕该案的进一步调查,公安机关组织工作专班连夜在开展相关工作。

由此认定某APP平台加盟运营者编辑并推送的该消息与案发事实严重不符,属于虚假信息。为防止虚假信息进一步传播,以讹传讹,引起市民恐慌,舒城县公安局及时通过“舒城县公安局”微信公众号发布《警情通报》,澄清事实,以正视听。同时,舒城县公安局网监大队迅速对该起传播虚假信息案件展开调查,并锁定发帖人为“某APP平台”舒城加盟运营人王某某。

经查,王某某当晚在微信群、朋友圈内看到有人发了县城区高峰路北段某大酒店附近伤人警情的图片,听闻系交通事故,未经证实,立即在该APP上发布此信息,并称重大交通事故已致一人死亡。为了吸引更多粉丝和网友关注其所经营的“某APP平台”,采取移花接木的方式,擅自将未经核实的信息,以图文的方式发布。该帖文及现场血腥图片发布以后,一时间在更大范围得以传播、转发,在社会上造成恶劣影响。王某某后来在得知警方介入调查后,情知不妙,遂将该帖文删除。

10月17日,违法嫌疑人王某某(男,35岁,亳州市涡阳县人)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后因涉嫌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被舒城县公安局处以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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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博眼球、造影响,竟然发布虚假信息,没想到弄巧成拙,搬起石头砸了自己的脚,这下子,“影响”真的是造大了!

警方提醒: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每个人都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在享受互联网带给生活便利的同时,更要认清网络谣言的社会危害,自觉抵制网络谣言,更不能造谣生事。
发表于 2019-10-19 15:24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总是有很多家媒体造谣生事,不调查清楚就发布出来,其实这才是对用户不负责,对自己也不负责
发表于 2019-10-19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最烦散步谣言的了
发表于 2019-10-19 15:25 | 显示全部楼层 | 来自安徽
杀一儆百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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